之前有一陣子滿迷這個遊戲(或是練習?),非常簡單,就是在100個字內以一般白話小說的筆法寫作寫一篇小說,以前在寫的時候是寫小說,有一定的規則(必須要符合有背景、一個或以上的角色、衝突、結局以及全形標點符號),不過後來寫越久似乎就越開始脫離小說這個範圍還有原來的規則了,個人是覺得不用要求一定要是小說,光100字這個限制就很有趣了呢!

kake022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kake022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kake022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kake022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kake022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kake022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開始工作後,發現,人似乎只要一忙碌,就會忘記很多事情。

  每天的生活好像就在工作、睡覺、工作、睡覺……就在這樣的循環中一天又過一天。

kake022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