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一陣子滿迷這個遊戲(或是練習?),非常簡單,就是在100個字內以一般白話小說的筆法寫作寫一篇小說,以前在寫的時候是寫小說,有一定的規則(必須要符合有背景、一個或以上的角色、衝突、結局以及全形標點符號),不過後來寫越久似乎就越開始脫離小說這個範圍還有原來的規則了,個人是覺得不用要求一定要是小說,光100字這個限制就很有趣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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